格力二年返利不兑现 经销商净亏5000万
比特网(ChinaByte)9月16日消息(张颖) 格力不仅奉行着“先打款后发货”的铁律,而且还不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及返利协议。昨天,格力一代理商向比特网(ChinaByte)独家报料称,格力在2007、2008空调冷冻年度共欠其5000万元的返利,至今未兑现。而苦于没有和格力签署过黑纸白字的销售合同,代理商处于打官司无证据的尴尬局面。
这位不愿具名的代理商所在的新兴格力电器销售公司,从2005年8月开始销售格力空调,每年销售格力空调的规模均在10亿元左右,已成当地空调市场销售的龙头企业。
格力对经销商销售空调的返利(也就是俗称的销售提成)一般都是次年的冷冻年度才支付。但在今年6月,格力电器在宣布取缔其销售公司后,将该销售公司两年共计5000万元的返利至今未兑现。
“格力取缔我们销售公司的原因,是说销售公司完不成其制定的销售任务。”该代理商气愤地说,格力每年制定的销售任务,并不是在销售公司实际完成的销量上增加百分比例,而是按照格力制定的销量基础上增加的,这让代理商一般很难完成。
“市场占有率从10%上升到20%、30%都是可以快速实现的,但我们销售公司在当地已占有了45%的份额,要想快速上升到60%就很困难了。”该代理商坦言,如今想分食空调一杯羹的企业大有人在,美的、海尔、海信科龙、奥克斯、志高、格兰仕……作为格力销售公司,不可能年年保持高速增长,这也是违反经济规律的。但格力不允许销售公司出现这样的情况,一旦看到销售达不到其预期目标,就采取成立新销售公司的做法,撤换下当地原来的销售公司。
“格力在今年4月底悄然成立了一个新销售公司,在6月底公开剥夺了我们销售公司的经营权。”
该代理商表示,尽管早就知道,“好空调,格力造”,这是格力空调面对消费者打出的广告语,对于经销商来说,则是“好空调,格力套”。但还是没想到自己为格力电器辛苦打工了几年后,也没能逃脱这个厄运。
空调销售均是采用“倒卖模式”。即代理商从厂家购买来空调后,再以低于进价的价格卖给下面的经销商或者消费者。如代理商从格力购买的空调是3000元一台,那他给下面的经销商是2500元一台。其盈利模式是靠空调厂家的返利获得的。即代理商通过卖得多,从厂家处获得更多的返利而盈利。
美的、海尔、奥克斯等其它空调企业和经销商都签署清晰的销售合同,卖多少返利多少。而格力凭借品牌优势,在与经销商的合作中,从不签署销售合同,对于返利、奖励等也不签署协议,全部是凭口头约定。这样“听话就给返利”,以此把控着经销商的命脉。
该代理商表示,格力一旦觉得经销商销售达不到目标,或觉得经销商不忠诚、不听话,就会使出这招杀手锏,不再给经销商返利。
“07、08冷冻年度,因为格力没有返利,我们销售公司已经亏了5000万元左右。再加上要缴纳各种费用、税金,被停止经营后,资不抵债,连销售公司成立时的股本金都搭进去了。”
该代理商表示,目前苦于没有和格力签署黑纸白字的销售合同,使其处于打官司无证据的尴尬局面。
据悉,格力在全国有四五十家这样的销售公司。今日,有知情人士透露,和该代理商有相似命运的销售公司今年激增至十几家。
今天,比特网(ChinaByte)向珠海格力电器经营部负责人张冲求证,格力是否在与经销商合作时不签署合同及返利协议时,张冲表示,格力和不同的销售公司签署的合同内容都不会一样,“具体情况不清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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